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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期货配资风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7/30 10:19:44 点击次数:6798

上海辖区各期货公司:

近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证监办发[2011]49号)。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配资业务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现将通知要求转发各公司。各公司应深刻认识配资业务危害性,树立防范意识,同时切实做好下列工作:

一是严把开户关。各期货公司应严格执行实名开户制度,要求客户银行结算账户、期货交易账户与身份信息一致,一户一码,投资者需现场办理开户,开户现场应留存影像资料。

二是不得从事配资业务。各期货公司应严格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客户融资。

三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各期货公司不得与配资公司合谋,为配资活动提供便利。一旦发现期货公司参与配资业务,我局将依法查处。期货公司要保持警惕,积极排查,防止公司网站及其他信息被配资公司利用,一旦发现,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

四是在交易过程中了解到交易账户为配资账户的,各期货公司应立即向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向我局报告。

五是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配资账户多从事日间交易,各期货公司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其交易行为异常,应及时向我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报告,避免其扰乱期货市场秩序。

六是做好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各期货公司应将防范期货配资纳入到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期货投资者明示期货配资活动的危害和风险,增加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配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证监局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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