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某凯等多人非法荐股诱骗股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2020年6月至8月,武某凯等多人组成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武某凯对外谎称其所控制的“锐华教育”机构是专业股票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分析、免费荐股等文章进行“网络吸粉”,其团伙成员冒充股票大师进行投资授课,引诱股民进入股票分析微信群。同时,该团伙成员又冒充普通股民在微信群、直播间内讨论股票交易、发送虚假的股票盈利截图,以此营造“锐华教育”是股票投资咨询专业机构的假象,逐步取得股民信任,引诱股民购买其推荐的股票,并通过让股民发送股票交易截图免会员费等方式掌握股民的资金量。
当跟随推荐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量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后,武某凯联系“资金庄家”进行诈骗。“资金庄家”先低位建仓指定某只股票,诈骗团伙在股票微信群、直播间内宣称该只股票会“三连涨停”,诱骗股民在股市集合竞价不可撤销申报期间以指定的高价挂单申报买入该股票。根据股民发送的交易截图统计申报买入的资金量后,“资金庄家”以对应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此前低位建仓的股票,利用集合竞价撮合交易规则将低位建仓买入的股票精准出售给诱骗而来的股民,所得收益由武某凯与“资金庄家”分成。武某凯团伙以该手段诈骗400余万元。
2022年1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凯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信息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