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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能源中心关于20号胶期货品种交割单位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13:29:20 点击次数:8082

关于20号胶期货品种交割单位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自202261(即5月31日晚连续交易)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531日收盘后,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在20号胶期货交割月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个交易日);自202261日起,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在20号胶期货交割月合约的持仓应当是10手的整数倍,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10手的整数倍;非整数倍持仓将由能源中心强行平仓。

2.2022531日收盘20226月1日开盘前,客户所持有的20号胶期货标准仓单将由能源中心按照一个垛位100吨进行合并归整;无法合并归整的零散仓单将被注销成现货。

3.2022531日,暂不开展以下业务:

120号胶期转现交割业务;

220号胶标准仓单转让业务。

4.202253117001900,标准仓单管理系统20号胶标准仓单进行合并归整转换,暂不受理业务

5.作为保证金使用的20号胶标准仓单,合并归整转换完成后,应当重新办理交存。请各会员单位提示客户于202253119002055重新交存20号胶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由于无法合并归整的20号胶标准仓单将自动注销成现货,无法继续作为保证金使用,请各会员单位做好规定实施前的资金风险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20号胶期货品种交割单位调整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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