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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品种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9/28 11:48:56 点击次数:15333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金所发 〔202015号《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内容,我司经研究决定,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品种一般合约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9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6%;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提高至16%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1%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4%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二、202010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调整至14%2年期、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关注您持有的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注意节日前后各合约交易规则及停板幅度的变化对您的交易带来的影响,请您及时调整头寸,提前做好资金安排,轻仓过节,并请随时关注公司和各期货交易所网站及行情系统的相关通知,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您节日愉快,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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