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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保证金比例调整及风险提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9/25 13:32:33 点击次数:15057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国内各期货交易所相关通知及放假安排,为有效防范节后国内期货市场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我司经研究决定:

一、自20209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各期货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标准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纸浆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6%;黄金、热轧卷板、螺纹钢、不锈钢、线材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9%;铝、铜、镍、铅、锡、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0%;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2%;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3%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品种:20号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9%;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2%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品种:粳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6%;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玉米、玉米淀粉、焦炭、鸡蛋、焦煤、豆粕、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8%;聚乙烯、棕榈油、聚丙烯、豆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9%;乙二醇、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0%;苯乙烯、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1%;纤维板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维持25%不变;胶合板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维持45%不变。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品种:红枣、硅铁、锰硅、尿素、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7%;苹果、棉花、棉纱、玻璃、菜油、菜粕、纯碱、白糖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8%;甲醇、PTA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0%;粳稻、晚籼稻、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维持20%不变;强麦、普麦、菜籽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维持25%不变。

二、节后保证金比例恢复时间安排:

(一)2020109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上海期货交易所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各期货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二)2020109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节后第一个交易日维持假期期间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节后第二个交易日(1012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关注您持有的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注意节日前后各合约交易规则及停板幅度的变化对您的交易带来的影响,请您及时调整头寸,提前做好资金安排,轻仓过节,并请随时关注公司和各期货交易所网站及行情系统的相关通知,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您节日愉快,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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